近两年来,保定城市更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加快推进,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市民无不拍手称快。保定真正做到了绽放新颜值,跑出加速度,一座崭新的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正在徐徐呈现在世人面前。
城市更新,拆除违建首当其冲。拆违不仅仅是城市更新的需要,更是广大市民的期待。作为国家三大发展战略之一的京津冀协同发展,保定位于京津保三角核心区,毗邻京津,环绕雄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发展保定也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违建危害巨大。首先违建破坏了城市形象。由于私搭乱建,致使城市面貌一塌糊涂,城市形象更是无从谈起。其次,违建侵害了社会公平。私搭乱建大多是由少数掌握一定资源的既得利益集团所为,一般群众无法获得违建资格。违建对外出租或者自身经营,又会获得大量非法利益。第三,违建践踏了法律权威。私搭乱建严重违反《城市规划法》《城市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四,违建损坏了政府权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不仅损害政府权威,而且败坏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威信。
那么,什么是违章建筑呢?违章建筑从严格意义上讲,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那么拆违到底应不应该得到赔偿?
一般情况下,拆除违建,拆迁者无需补偿,但某些情形下,被拆迁者可获得相关的赔偿。
1、如果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拆迁人在拆迁违建的过程中,因拆迁给土地使用权造成损害的,应适当予以补偿。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未到出让年限的,拆迁人也应补偿被拆迁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违章建筑内的财产可以独立于违章建筑存在,系违章建筑人的合法财产,依法应当受到保护。拆迁人在拆迁的过程中要注意先提醒被拆迁者,搬迁并保护好个人财产,拆迁人对违章建筑内的财产不施加任何保护措施,造成被拆迁人财产受到损失的,被拆迁人可请求相应的赔偿。
3、违建一般情形虽然不能获得拆迁补偿,但可申请拆迁赔偿,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的,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