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中,常常会遇到因公司股权被冻结,登记部门拒绝办理注销的情形,那么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定,今天小编就该问题检索如下:
一、市场监管总局答复:股权被冻结后能否注销
网友niufg咨询市场监管总局:公司有股东股权被冻结,该公司能否办理注销
咨询内容为:
您好!请问公司有股东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该公司能否办理注销?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答复:
您好,公司依法应当完成清算后再办理注销登记,请在清算阶段处理股东股权被冻结的事宜。
注:答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定效力,具体业务办理以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
二、登记部门拒绝为股权被冻结的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工作规定》)第53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从《执行工作规定》可以看出,股东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后,的确会导致公司无法行使部分权利,但是被限制的权利仅仅是股权的转移和股息或红利的支付,并未限制公司注销登记的权利。从登记部门的职能上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协助执行通知》)第1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从中可以看出,登记部门对股权被冻结的公司办理事项的限制,也仅限于股东变更登记、股权转让、股权出质三个层面,同样没有限制公司办理注销登记的权利。
三、关于注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民法总则》《公司法》,行政法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并未检索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登记部门对股权被冻结的公司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的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