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同城内工作发生变动
住房公积金该如何处理?
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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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名称
同城转移业务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市内发生工作变动需转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的:
·转出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缴存职工办理封存
·转入单位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
·职工个人账户从原单位管理户直接转入新单位管理户
办理方式
以下任选一种均可:
·银行网点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zqgjj.net/ish/)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本人出示原件)
√《住房公积金职工市内转移申请表》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
1、缴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先办理缴存人个人信息变更
2、办理转移业务时,需确认职工本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转移后本公积金年度内不可再次调整转移职工缴存基数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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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